資訊教育認證 (CAC)

IEET 資訊教育認證規範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委員會訂定的資訊相關學程教育品質標準,定義學程應達成的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要求。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IEET)認證委員會 | CAC2024版本

學士學位認證規範

1教育目標

學程須具備明確且公開的教育目標,展現學程的功能及特色,且符合時代潮流及社會需求。須說明教育目標與學校願景或教育目標的關聯性及形成的流程,並具備有效的評量方式以確保教育目標的達成。

2學生

須訂定並有效執行配合達成教育目標合理可行的規章。須訂定並有效執行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的措施及辦法。須持續並有效執行學生輔導機制及成效評量。

3應屆畢業生核心能力

應屆畢業生須具備下述七項核心能力:創新與應用資訊科技及數學知識的能力、執行資訊科技實務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現代工具的能力、設計及評估電腦化的系統、程序、元件或程式的能力、專案管理、有效溝通、領域整合及團隊合作的能力、發掘、分析、應用研究成果及兼顧永續發展,以解決複雜且整合性資訊問題的能力、認識時事議題,瞭解資訊科技對環境永續、社會共好及全球發展的影響,並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及能力、理解及應用專業與資訊倫理,認知社會責任及尊重多元觀點。

4課程及教學

課程設計及內容須與教育目標一致,課程應包含:數學相關課程至少 9 學分、專業課程占最低畢業學分八分之三以上,須包括展現整合資訊設計能力的專題實作、通識課程與專業課程均衡,並與教育目標一致。課程及教學須符合產業需求,並能反思及改善,以確保學生核心能力的培育。

5教師

應有足夠的專任教師人數。教師須參與教育目標的訂定及執行,專長應能涵蓋相關領域所需的專業知識。須促進師生互動、輔導學生成效,並與業界保持交流,具備專業持續成長的管道及鼓勵措施,參與相關學術及專業組織與活動。

6設備及空間

須營造一個有利師生互動及學生發展專業能力的環境。須提供足夠的專業設備與工具及資訊設施,以利學生學習。須具備安全的學習空間、設備維護及管理制度。

7行政支援人力及經費

須提供足以確保學程品質及賡續發展的行政支援人力及經費,並具備有效的領導及管理制度。須提供足以支援師生專業成長的經費,及足夠的行政及技術人力。須提供足夠的經費支應教學、實驗及實習設備的取得、保養及運轉。

8持續改善

須具備持續改善機制,並說明持續改善成效。

Seoul Accord 核心能力

畢業生應具備的十項核心能力

1. 學術教育
完成設計完善的認可課程,具備成為資訊專業人士的能力。
2. 知識與問題解決
應用資訊基礎、專業領域知識及數學能力,從已界定的問題及需求中抽象化及概念化資訊模型。
3. 問題分析
辨識及解決複雜資訊問題,使用數學、資訊科學及相關領域的基本原理達成有根據的結論。
4. 解決方案設計與開發
設計及評估複雜資訊問題的解決方案,並設計及評估滿足特定需求的系統、元件或流程。
5. 現代工具使用
建立、選擇或調整並應用適當的技術、資源及現代資訊工具從事複雜的資訊活動,並理解其限制。
6. 個人與團隊工作
在多領域環境中有效地獨立工作,以及作為團隊成員或領導人發揮作用。
7. 溝通
與資訊社群有效溝通複雜的資訊活動,能夠撰寫有效報告、設計文件、進行簡報及清楚指導。
8. 專業性與社會責任
認識及評估在地球及全球背景下的社會、健康、安全、法律及文化議題,以及其對專業資訊實踐的責任。
9. 專業倫理
理解及承諾專業倫理、責任及專業資訊實踐的規範。
10. 終身學習
認識持續專業發展的需求,並具備獨立學習以持續發展為資訊專業人士的能力。

研究所認證規範

學位要求

研究所教育為學士教育的延伸,以「專、精」為教育重點。除符合上述規範 1、2、5、6、7、8 的要求外,另需符合下列要求:

入學與教育目標

  • 具有適當的入學評量方式
  • 符合規範 1 教育目標的要求

學生與核心能力

  • 強調研究生與指導教授間的互動
  • 特定領域的專業知識
  • 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的能力
  • 撰寫專業論文的能力
  • 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
  • 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的能力
  • 良好的國際觀
  • 領導、管理及規劃的能力
  • 終身自我學習成長的能力

課程與師資

  • 提供適當的課程及教學,滿足專業領域發展需求
  • 教師重視學術或實務研究,發表相關研究成果並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

設施支援

  • 設備及空間須滿足研究的需要